5月6日下午,广西广播电影电视局召开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工作会议,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日荣,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王玲,直属各单位分管领导、从事采购工作的部门负责人、纪检专干,局计财处、事业处及驻局监察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日荣,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王玲就如何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学习了《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法[2009]35号)、驻国家广电总局监察局制订的“政府采购一般监督流程及监督要点”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文件。
会议指出,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工作的重点和要点,严格按照这两部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凡是列入财政性资金管理的单位,都必须纳入政府采购的管理范畴。二是要加强学习,无论是单位分管领导,还是做具体工作的同志,都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三是要建立健全采购工作制度和工作机构,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分明。四是所有的采购工作都要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操作规范,经得起检查。五是要加强档案管理,及时做好采购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六是要加强管理和监督,财务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与指导;监察部门要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程序和相关人员及行为进行监督检查。